省各有关单位、各市、 县(市、 区)财政局:
2016年9月,省财政厅制订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苏财教〔2016〕182号),为便于政策执行,经商有关主管部门,对部分内容作了进一步补充、细化、完善,形成了《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源:招商网络